本报讯 记者张春滨报道 为解决经济运行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不断夯实发展基础、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在2021新年开年之际,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
据了解,云南省2021年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涵盖聚焦统筹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扩大内需、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等重点领域的8个方面。“22条措施意见”对稳定云南全省经济发展预期、推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发挥了重要作用,将成为解决经济运行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赵修春向记者介绍,云南省政府出台的2021年的“稳增长22条”,紧扣稳增长主题,对标全年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了三大特点:一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把云南建设成为国内大市场与南亚东南亚国际市场之间的战略纽带、“大循环、双循环”的重要支撑来展开,既突出投资、消费、工业等方面的具体务实政策措施,又突出了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针对性措施。二是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把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放在首位;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来抓,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针对今年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期间的要求,提出了启动实施投资项目提质提速行动、建立产业链链长制、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等系列措施。三是在认真梳理2020年“稳增长22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7条等政策实施效果的基础上,对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继续执行,对需要增加力度的举措进一步修改完善,使之更好发挥稳增长政策效应。
结合2021年“稳增长22条”,云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翌向记者就省商务厅在2021年促消费方面的的相关工作做了介绍。李翌表示,云南省商务厅2021年将举办一系列的促消费的活动,包括组织各州市开展新车购置、汽车下乡、旧车转换节以及成品油跨界促消费活动,组织家电、家装、家具相关企业通过促消联盟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同时省商务厅加大商贸流通主体的培育,充分激发商贸流通主体的活力,对现有的餐饮、住宿、批发、零售四类行业的总量成绩突出的商贸主体进行奖补。同时省商务厅将发展壮大新型消费,实施发展新型消费三年发展计划,促进夜经济的发展,重点打造一批促消费的夜经济地标及夜经济商圈。进一步扩大网络销售的政策,鼓励社区电商等创新发展的新业态。